更新时间:2021.11.03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
从建筑物抛出或坠落的物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侵权人尚不明确,则由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另外,自《民法典》生效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高空坠物和高空抛物的处罚是从建筑物中抛出或坠落的物体对别人造成人身伤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侵权人不明确的,可能造成伤害的建筑使用人应当给予赔偿,除非能够证明其不是侵权人。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应当依法承
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一般高空坠物一楼属于免责。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 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
发生高空坠物在没有认定责任的情况下是可以找管理人投诉的,高空坠物的损害赔偿,由该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赔偿,即如果是在业主户内坠落的,由业主赔偿,在公用区域的设施坠落的,由物业赔偿。 对于高空坠物的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倒置,是
高空坠物砸伤女童,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对方不愿意承担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
高层建筑高空坠物致人损伤赔偿应该由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包括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使用人及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承担。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
在我国建筑工地高空坠物,如果是正在施工的单位出现高空坠物事件,应由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负责;如果是已经完工的项目,找不到侵权人的话,那么就是由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人,承担高空坠物的法定责任。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的责任确定有以下相关: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