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行政诉讼期限是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时效一般是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但行政相对人如果已经申请行政复议的,则是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是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
行政诉讼时效最长不可以超过二十年。对于因不动产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如果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当事人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赔偿诉讼时效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侵权之日起计算。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行
行政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是二十年。行政相对人因不动产而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二十年,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不同情况,行政诉讼的时效不同,具体如下: 1.先申请行政复议再申请行政诉讼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
第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
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是:如果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是六个月;如果是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
我国《行政诉讼法》中所规定的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为六个月。《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