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9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的证据如下: 1、就医治疗的票据、病历本、检查报告、诊断书等; 2、误工时间证明、收入状况证明; 3、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4、住院伙食补助费证明; 5、伤残鉴定报告。
交通事故理赔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治疗费、医疗费等发票、诊断证明、鉴定意见、交通费用票据、收入证明等。
因交通事故想要起诉的,除了起诉状之外,还需要以下证据: 1、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的证据;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如果没有做伤残鉴
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原告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供其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法定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如被害人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社区或村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证明、各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应当提供下列证据: 1、证明医疗费的证据。如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门诊收据、住院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书。 2、证明受害人误工收入和时间的证据。如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工资条。 3、要求残疾赔偿金的,提供法医鉴定结论、法医鉴定费收据
要求对方赔偿交通事故护理费的需要提供的证据有: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收入证明、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证明、护理人员的户籍证明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的证据有医疗费发票、交通费发票、住宿费发票,以及购买一些营养费或者残疾辅助器具发票、事故认定书等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的凭据等,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以及其他证据材料。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
1、保险保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复印件; 2、事故发生地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3、肇事时正在驾驶的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发生事故的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4、各项损失的证明,比如维修汽车的发票、人身伤害的医疗费等等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的证据如下: 1、就医治疗的票据、病历本、检查报告、诊断书等; 2、误工时间证明、收入状况证明; 3、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4、住院伙食补助费证明; 5、伤残鉴定报告。
第一组:各诉讼主体的身份事项和相互关系证据 1、原告的身份证,证明原告的主体资格; 2、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证明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事项(说明:主要适用于原告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及需要监护的成年人类型); 3、亲属关系证明,证明原告与死者或伤者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的护理费证据:确定护理人数的相关证明资料或计算依据;证明护理人员收入的证明材料或计算依据;确定护理期限的证明材料或计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