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劳动争议有以下处理机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其他。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当事人申请; 2、劳动纠纷仲裁的审查受理; 3、劳动纠纷仲裁前的准备; 4、劳动纠纷仲裁审理,通知当事人,先行调解,开庭裁决,制作仲裁裁决书。
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后有下列处理办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
劳动合同期满后争议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处理,劳动者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去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提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有: (1)当事人申请; (2)审查受理劳动纠纷; (3)组成仲裁庭,作出回避决定,调查取证,拟定仲裁方案; (4)通知当事人,先行调解,开庭裁决,制作仲裁裁决书。
工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有:劳动者应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无法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举报后仍存在争议,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进行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三种: 1、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企业劳动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后由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所做的调解工作; 2、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 3、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有: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专门处理与本单位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 3.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担负着处理劳动争议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