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的界定可以参照下列标准: 一、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与继父或者继母再婚时继子女尚未成年。 二、继子女在生父或生母再婚后与继父或者继母共同生活,继父母或者继母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或者继父或者继母没有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但承担了继子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指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确定抚养关系的办法是: 1、若孩子处在哺乳期内的,原则上应由女方抚养; 2、过了哺乳期的,先由双方协商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成的,法院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判定; 3、若孩子是在十周岁及以上的,应考虑孩子的意愿。
对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认定应当满足的条件为: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继子女未成年,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的界定可以参照下列标准: 一、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与继父或者继母再婚时继子女尚未成年。 二、继子女在生父或生母再婚后与继父或者继母共同生活,继父母或者继母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或者继父或者继母没有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但承担了继子
如果继子女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且由其夫或者妻一方抚养,本人没有抚养继子女的义务,但是负有不得对继子女虐待或者歧视的义务。根据公序良俗原则,如果本人原意抚养继子女,那么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
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无子女,既包括未婚无子女,也包括已婚因生理缺陷无子女或者尚未生育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主要是指收养人应当具备一定的抚养子女的经济能力和具有良好的品
法定程序是: 一、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二、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要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 三、符合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
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
无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认定条件如下: 1、继子女已成年; 2、继子女未和继父母共同生活,所谓共同生活是指,继父母对子女的生活、学习、身体、精神等各方面都有一定照料; 3、抚养事实持续的时间不够长。
继子女抚养关系的确定为: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