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以下几类人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适用的条件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
主要有以下这些情形:1、被判处徒刑以下的拘役、管制刑罚的,被判处独立的附加刑的;2、虽然被判处徒刑以上,但对于适用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险的;3、行为人患有严重的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的妇女或仍在哺乳自己孩子的妇女取保候审不危险的;4、羁押超过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包括: 1、可能判处较轻刑罚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仍未结案,有必要取保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主要根据犯罪分子可能判处的刑期的长短、社会危险性情况、身体状况和案件侦查状况来决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情况:1、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的其他较轻的刑罚;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但是采取取保候审时没有较
取保候审对犯罪嫌疑人所适用的条件规定如下:《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社会危险性小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社会危险性小的;或者羁押转为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的具体适用条件如下: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累犯无论构成什么条件都是不能取保候审的。依照我国相关程序法的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
可以采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能判处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