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行政处罚的罚款超过缴纳期限,当事人仍不缴的,不是对当事人收取违约金,而是由行政机关采取加处罚款等强制执行的方式。每日加处罚款的数额是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来计算,但是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当事人延期缴纳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罚款的条件: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缴纳罚款的;被处罚人及时向行政处罚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而行政处罚机关予以同意的。
《行政处罚法》没有明确缴纳罚款的期限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但一般来讲,3日、5日、7日这些较短期限都应当理解为工作日; 因为本身时间较短,如果算自然日,赶上节假日国家机关不上班,就会使得公众丧失期限利益,显然是不公允的。其他应理解为自然日。
按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
行政处罚罚款交纳期限为十五日。行政处罚交罚款主要依据如下: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
延缴批字〔〕第()号 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机关向你(单位)发出______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你(单位)作出罚款______(大写)的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并由当事人申请为条件,但也需经行政机关同意
行政处罚法的主体是:享有立法权并经法律明文规定,或者授权的国家机关。行政执法主体一般是指,行政执法活动的承担者。行政执法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包括行政机关和行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履行的期限一般是:十五个工作日内。 行政处罚通知书送达经当事人签收后,三个工作日下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在送达当事人手上的,当天起算起,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罚,而当当事人拒绝签署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