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当事人诉讼离婚的,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有以下情形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
单方面起诉离婚的要到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同级检察院向上级检察院提出。当事人不服本区、县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应当向本区、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当事人不服市管内各基层铁路运输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应当向市管内各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申请抗诉。当事人不服市第一中级
二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还可提起申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
刑事申诉书的写法:首先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住所等。然后写明申诉的事由,即因何案、不服何法院何字号的判决。下一步陈述申诉请求的事项接下来写明申请的事实及理由。最后写明呈递的机关,呈递时间,并由申请人签字盖章。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
(1)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在押申诉人的现押住所等。 (2)事由。指何人因何案、不服何法院何字号的判决。 (3)请求事项。 (4)申请事实和理由。 (5)呈递机关名称、申诉人签名盖章、日期。 (6)附项
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
房产诉讼,具体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应当根据诉讼的具体情形而定。如果属于一般的房产合同诉讼,则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属于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则适用专属管辖,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
对于判决死刑的案件应该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核准制度是指由各市中级法院宣判死刑后,犯人没上诉或犯人上诉后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交给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最高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其审核的制度。
刑事申诉一般由原终审人民法院负责处理。对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的申诉,上级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审查、处理;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审查处理下列刑事申诉; 一、不服高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判
起诉离婚要到被告方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被告没有住所地或者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起诉;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