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立案的条件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立案机关管辖。 公安
可以刑事拘留的条件,具体如下: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
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具体如下: 1、主观条件: (1)犯罪嫌疑人(加害人)须认罪。即需要作有罪答辩。这是刑事和解程序的首要条件,也是双方疏通情感阻滞的渠道,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则无法进行和解; (2)和解出于双方自愿。一般而言,被害人自愿必
存在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不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使用刑事证据所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有: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等。
刑事和解应该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加害人)须认罪。即需要作有罪答辩。这是刑事和解程序的首要条件,也是双方疏通情感阻滞的渠道,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则无法进行和解; 2、和解出于双方自愿。一般而言,被害人自愿必不可少,但绝大多数
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理由仅限于“特殊情况”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两种情形。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刑拘延期条件是: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
刑事诉讼逮捕的条件如下: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刑事拘留规定的时间最长为37天,其中七天为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
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 1、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犯罪行为; 2、有免于刑事处罚的法定情形,如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3、可能有危害国家或者公共安全的、危害社会秩序的;4、可能有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5、有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
刑事诉讼拘留的条件: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