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2
一般批准逮捕的话,从立案到提起公诉最长8个半月。视案情而定。最短3个半月。没有被发回补充侦查的情况下。当然批捕之后是逮捕,37天内,然后等待检察院审查,时间视案件复杂程度而定,如果再起诉到检察院,最后才会在法院开庭。
检察院不批捕应当立即释放。对于认为需要逮捕的被拘留人员,公安机关应在拘留该人员后的一定期限内提请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若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接到通知后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员,并且将
检察院到法院如果检察院已经提起公诉的,法院一般会在两个月内开庭。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案件不同,具体起诉到法院的时间没法准确确定。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并可以最多
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因此一般情况下,检察院批捕后一个月内就可以
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 二、三个月的时间。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
检察院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的期限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
人民检察院应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内批捕,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
检察院批捕后一般两至三个月移交法院。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的,检察院可以批准延长侦查一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一般期限为一个月。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需要一至两个月。检察院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