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8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需要进行三个变更手续:股东名册的变更、公司章程的变更、工商登记的变更。 股权转让合同是股东将其在公司中的股东权益让与他人,他人由此取得股东资格而签订的合同,其性质属于债权合同,合同生效后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双
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一、原始取得。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 原始取得又可分为两种情形: 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 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
股东资格丧失的原因有: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 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者法人股东终止; 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赠与、被善意取得等
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有: 1、原始取得。且原始取得包括设立时取得,与设立后取得; 2、继受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 3、股东资格的其他取得方式。
股东资格丧失的情形如下: 1、所持有的股权已经合法转让的。 2、未依公司章程履行股东义务,而受到除名处置的。 3、因违法受到政府处罚而被剥夺股权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股东的增资权利如下: 1、表决权,是指股东亲自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时,对会议议决的事项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 2、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对公司的资产收益有权取得并保有公司分配的股利。
股东资格认定原则: 1、实质性证据与形式性证据相冲突,优先使用形式性证据; 2、对内关系中,以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记载为认定依据; 3、公司章程与股东名册相冲突,公司章程优先适用; 4、对外关系,工商登记优先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普通股东的资格有以下限制: 1、普通股东不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3、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公募基金股东资格一般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非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5年以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质量良好,内部监控制度完善; (二)公募基金
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具有未出资、抽逃全部出资的情形。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抽逃部分出资不是必要条件; 2、公司给予了该股东补正机会。公司进行了催告并且给了该股东合理期限进行缴纳和返还; 3、解除程序合法。须依法召开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 当股东出资、公司章程记载、股东名册记载与工商登记的股东不一致,可按以下原则来认定股东资格: (1)当实质性证据与形式化证据发生冲突时,应优先适用形式化证据来认定股东的资格。
股东资格认定的法定原则是: 1、实质性证据优先原则,即实质性证据与形式性证据相冲突,优先使用形式性证据; 2、对内关系中,以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记载为认定依据; 3、公司章程与股东名册相冲突,公司章程优先适用; 4、对外关系,工商登记优先适用
拖欠工资应当首先让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