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技术转让合同的履行地根据具体约定内容以及具体交易习惯不同而有所差异,并没有明确规定。法律规定,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交易习惯等进行确定。
技术转让合同履行地可以按下列方式确定:一般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约定内容以及具体交易习惯不同而有所差异,并没有明确规定。法律规定,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交易习惯等进行确定。
技术合同履行地首先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约定不明确、甚至是没有约定的情形,则可以协议补充。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其管辖法院应当确定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
技术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技术转让合同履行地在民事诉讼程序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应当根据民法典等实体法的规定加以确定。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履行地。对合同条款、交易习惯,在实务操作上同样存在争议的空间。
技术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
技术转让合同的履行地为当事人约定的地点,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地点的,以履行技术转让义务的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
技术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协商不行的,按照法定。法律相关规定是,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技术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协商不行的,按照法定。法律相关规定是,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确定技术合同履行地的方式是:技术转让合同履行地在民事诉讼程序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应当根据民法典等实体法的规定加以确定。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履行地。对合同条款、交易习惯,在实务操作上同样存在争议的空间。
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按合同履行地的一般规则来确定。两个层面: (1)合同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所以,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首先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准。 (2)合同对于履行地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