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3
代位继承人以被代位继承人之顺序进行继承。在继承时,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人的应继份额。如果有两个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则由他们共同继承,按人数均分被代位人的应继份额。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
代位继承的条件有: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 2、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人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
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
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有: (1)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 (2)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 (3)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 (4)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
代位继承的办理程序如下: 一、如果在同一地区(市、县):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 二、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市、县):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 三、上述无论哪种情况,如果代为继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在于以下几点:转继承人是不一定是继承人的直系亲属,只要符合转继承的法定条件就可以成为转继承人;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其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或者,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其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代位继承人所继承的份额应依据其父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及第十三条可知,代位继承人能继承的份额为被代位继承人的能继承的遗产份额,若有多个代位继承人的,同辈之间一般是等额平分。若有其他生活比较困难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继承的,按照遗嘱和遗赠进行办理;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的,按照法定继承进行。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负有债务,代位继承人需要承担以被继承人的财产为限替被继承人偿还债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
代位继承低于第二顺位到法律规定: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子女在被继承人死亡前,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定继承制度。 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一般只能继承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虽然代位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