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3
继承顺位规定如下: 1、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赡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赡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
关于代位继承的办理,如果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 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但继承人已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又没有生活
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一般为子女和兄弟姐妹。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
代位继承人范围是有血亲关系的子女或兄弟姐妹。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的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但继承人已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
区别如下: 1、性质和效力不同。 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两次继承。转继承人没有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只是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权利。 代位继承则是代位人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为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
一、继承权的顺序,具体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哪些遗产可以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其他继承人在代位继承人死亡时获得代位继承人继承的份额。代位继承人的子女无权继承代位继承人的份额,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死亡的,代位继承的份额应当转移给其他继承人。
如果按代为继承来办理的,主体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 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的主体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