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时间条件,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超期不会处理;形式要求,递交书面复核申请,不能采用口头或其他形式;递交部门,做出事故认定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内容要求,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次数限制,只能复核一次
交通事故复议程序: 1、当事人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出申请; 2、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通知做出决定的交管部门提交案卷材料; 3、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我国的环境行政复议办法规定,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先提交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交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交申请后,5天内进行审查。符合申请规定的会受理,并制作交通行政复议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行政复议机关觉得有必要的,工作人员会向有关组织和个人
可以向做出处罚决定的交警大队所属的公安局或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流程: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申请的,决定不予受理等。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可以进行复议,但可以进行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当事人如果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对公安交通
交通事故是复核期限,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的3日内申请复核。而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之后,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30天内作出复核结论。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流程是: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