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当事人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的三天内可以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就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并且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一般是十天左右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复核的步骤,申请复核的时限有如下规定: 一: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 二: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三: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安的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当自事故现场调查当日起10日之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一般要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以及驾驶人之后的10天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针对需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的时间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节严重而定。具体情形如下: 1、事实简单、责任清楚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的真实性有怀疑,可以提请复核。申请复核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是可以通过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