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按照权利人因侵权而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商标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在实践中,一般以商标初审公告之日的次日为异议期限的起算日。商标异议是《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的必经程序。任何人对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均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从本质上
一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都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算。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这类侵权行为可以具体分解为以下四种: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商标侵权的构成条件是: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商标侵权的认定是以下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
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其中商标权的案件受理费是每件缴纳500至1000元;申请费按照执行金额计算,没有执行金额的,每件缴纳50至500元。
侵犯商标权的赔偿: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侵犯商标权的构成要件:1.侵权行为给商标权人已经造成损害,或者即将造成损害;2.行为违法性,即行为人没有获得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律依据,客观上行使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3.损害后果和违法行为须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违法行为造成的。
一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都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