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时,通常是先有当事人对第三人代为履行进行约定,是需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同意的。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具体构成条件如下: 第一,须合同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在,且债权人与债务人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口头或书面约定。 第二,须有第
未经债务人同意借条可以转让,因为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只要通知债务人即可,且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可以撤销,除非经过受让人的同意。
债权人转让其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务人是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有获得通知的权利,如果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行为不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债权的转让是债权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的合同关系,债务人并不是转让合同一方的当事人,所以债务人的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成立。只有通知债务人后,该债权转让才能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债务人转让股权债权人可以撤销。如果债务人是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是撤销权要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
合同债权债务的转让有如下规定: 1、债权转让是指债务人依法通知债务人后,与受让人达成一致后,将其合法有效的债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的法律现象; 2、债务转让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后,与承担人达成一致后,将其合法有效的债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的法律现象。
合同债权债务在合同存续期间经对方同意后,可以一并转让。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未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
债权转让时受让人受协议管辖约束。 债权转让协议只能改变债权人,但不能改变原债务关系的管辖,债权转让协议不能改变原合同的管辖。 因此债权转让的受让人仍受原协议约定管辖的约束。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通常情况下债
转让债务要以下这些条件: 1、转让的债务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 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 3、债务转让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规定,债务转让涉及
债务承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 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本来无效或者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订立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承担,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发生转移的效果。 2、被转移
债务转让需要办理的手续为取得债权人的同意,与新债务人签订债务转移的协议。债务转移之后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转移债务的从债务也一并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