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强奸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严重情形主要有: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共同犯罪会区分主从犯,其规定为: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2、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团伙犯罪中的主犯一般指组织、领导犯罪团伙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和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团伙犯罪中的从犯一般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诈骗犯罪,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第二,在实施诈骗前
1、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 2、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 3、从参加共同犯罪的频率来看,多次参加共同犯罪者或者参
在共同犯罪的刑事案件中,有主、从犯之分,但是并不是每个共同犯罪案件都是必须区分主、从犯的。如果在共同犯罪中,所有参加人的作用基本相当的,也可以不分主、从犯。 1、应当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来区分,若他们的地位和作用一
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或者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是主犯,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起次要作用,指在主犯的指挥下进行某种具体犯罪活动,或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实施某种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起辅助作用,指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如提出建议、
依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在过失犯罪中是没有主犯和从犯的,如果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过失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所以,过失犯罪不区分主从犯。
主犯应当包括两种人:一种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的犯罪分子;另一种是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而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首先,应当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来区分,若他们的地位和作用一致或相当,则均认定为主犯。第二、在共同犯罪中,数名被告人互相推卸罪责,其它证据又不能确定他们之间地位和作用大小的,应认定他们在共同犯罪中起同等作用,不分主、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起主要作用,是指在共同犯罪中直接实施犯罪行为,而且其行为是犯罪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或是事前拉拢、勾结他人,提起犯意,出谋划
共同犯罪不一定存在主犯和从犯,刑法对主犯的规定,是以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为主要标准,同时涵括了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情况,但在司法实践中更多的是从主客观的各方面去区分主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