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缓刑是对犯罪分子的一种考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限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缓刑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因此,判决前的羁押日数不必折抵缓刑日期。
犯罪分子判处缓刑的,如果有先行羁押的,羁押期限是不能折抵缓刑期限的,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罚才能折抵刑期。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判刑前羁押时间不算,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徒刑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刑之前的先期羁押可以相应的折抵刑期。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犯罪分子判处缓刑的,如果有先行羁押的,羁押期限是不能折抵缓刑期限的,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罚才能折抵刑期。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羁押7个多月和判缓刑没有任何关系,只有符合判处缓刑条件才可以判处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
判刑前被羁押的,判决后处管制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犯罪嫌疑人被判拘役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犯罪嫌疑人被判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上述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折抵,被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的犯罪分子先行羁押的刑期不予折抵。
判刑前羁押时间不算,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徒刑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刑之前的先期羁押可以相应的折抵刑期。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羁押不代表就会判刑,如果经过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审理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才会判刑;如果不能证明嫌疑人犯罪事实成立的,或者检察院不提起公诉以及法院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会判刑。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不等于就是判刑了,被判刑说明当事人是有罪的,而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由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被羁押只能说当事人是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羁押的这些犯罪嫌疑人,也有可能会被无罪释放的,但构成犯罪的,羁押时间能折算到刑期中。
1、侦查阶段拘留期限最长为三十七日。 2、起诉阶段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再延长半个月。 3、审判阶段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二到三个月内进行判决,有特殊情况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所以,羁押九个
犯罪分子被判处缓刑的,羁押日期是不能折抵缓刑的期限的。《刑法》规定,羁押仅能折抵管制、拘役以及有期徒刑的期限。犯罪分子若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缓刑不能抵减羁押的时间,也就是被羁押期限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两者是不同的概念。缓刑是考验期,不是刑期,缓刑考验期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诉。 但如果缓刑考验期内,违反规定,收监执行的,判决前先期羁押的时间折抵刑期,先期羁押一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