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5
您没领结婚证,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就不属于婚姻关系,不存在办理离婚的问题。所以法律上不存在“无证结婚”的概念。如果属于同居关系,单独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可以单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对于同居期间的财
没有结婚证的,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在办理离婚。如果只是一方的结婚证丢失了,双方可以携带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的结婚证都丢失的,双方可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可以是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也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
《民法典》规定没有办理结婚证,若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属于事实婚姻,可以起诉离婚。其余情况下不需要离婚,双方的关系并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离婚后按照以下程序办结婚证: 1、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审查通过的,发
没有离婚证再婚应当先行补办离婚证,而后进行结婚。离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离婚后再婚必须要办理离婚证。结婚登记的时候双方必须均属于未婚,初婚者需要填写未婚证明,二婚者需要携带离婚证明表明自己的单身状态。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需要提供离婚证,通过法院判决的需要提供离婚判决书,前一段婚姻中配偶死亡自动脱离婚姻关系的需要
离婚证丢失可以到民政局申请补领。当事人应当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法院判决离婚,没有离婚证,判决书可以办理再婚登记。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结婚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判决
离过婚的人再办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材料有: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证明可以是离婚证,也可以是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
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离婚证丢了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选择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或者开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态证明。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