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建筑企业风险的种类: 一、按风险来源划分。 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政治风险。 二、按风险涉及的当事人划分。 建设单位风险;设计单位风险;施工单位风险;工程监理单位风险等。 三、按风险管理划分。 风险可以管理;风险不能管理。
代持股权有一定的法律风险。股权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的一种持股方式。实际出资人又称为隐名股东,名义出资人又称为名义股东、显名股东。股权代持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主要是从实际出资人、名义
法定代表人的风险如下: 1、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风险; 2、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的风险; 3、承担行政责任的风险,如罚款、行政处罚等; 4、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比如公司被罚款,法定代表人被判相应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
债权保全是发生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的一种情形,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合法的债权采取的各种保全措施。但是,债权保全在法律中也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 1、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财产保全解除,引发赔偿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3、无法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
小产权,所谓“小产权”是民间的一种通俗叫法,在我国房地产相关法律、和制度上根本没有这个概念。 风险: 1、乡产权房只具备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所以购房者的在法律看,属于。 2、如果遇到国家,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
缓刑没有担保人,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嫌疑人需要满足的条件为,应当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如下: 1、隐名出资人和显名出资人之间协议约定事项不完善带来的法律风险; 2、协议效力不被确认的法律风险; 3、涉及第三人交易的法律风险。
股权质押贷款一般具有下列风险责任: 1、有明显减少股权价值可能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2、按约定归还贷款,注销出质登记; 3、未能按期归还,以质押股权折价还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质押股权; 4、依法拍卖或变卖质押股权所得
债务诉讼风险有: 1、被告不明确的; 2、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 3、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4、原告不按时出庭,按撤诉处理的风险等。
回迁房买卖的风险:购买回迁房最大的一个风险就是办理不了房屋过户手续,不能够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到自己的名下,因为有一些回迁房的房屋产权证明没有或者不齐全。
担保贷款的风险如下:1、贷款抵押优先权相对不优先的风险。2、贷款抵押审查不力的风险。3、签约与抵押登记的风险。4、贷后抵押管理中的风险。5、抵押权行使的风险。
1、小产权房交易是违法的,是国家和法律禁止的,所以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2、因违法,所以就存在被拆除或没收,并得不到有效补偿的风险存在。 3、违约或一房多卖或房子的其他权利瑕疵等情况容易发生。因小产权房买卖是非法的,所以当一方反悔时,就可以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