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7
情势变更指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发生情势变更时,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会根据公
以情势变更为由解除合同,是可以的。如果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是能变更的,主要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有效变更的条件分别有:行为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履行期限变更的符合法律规定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它法定条件等。
合同履行完毕能否变更要看情况。如果合同还有可变更的内容,经合同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但变更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否则会被视为合同未变更。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情势变更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势变更又称为不可抗力。根据就相关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若无法协商的,也可以由一方直接申请解除合同。
可以情势变更为由解除合同。符合情势变更情形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完毕后能变更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变更。变更的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签字或盖章时起生效,但当事人针对合同生效设置其它的条件或期限的除外。
变更合同履行地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就可以解除合同。最新《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变更合同需要协商一致,一方当事人依法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合同可以变更。 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有以下三种: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情势变更的理解是: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
变更合同履行地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如果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推定为未变更。
当事人通常是能以情势变更为由解除合同的。如果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