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包括: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关于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的争议;以及关于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事项的争议等。
异地劳动争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劳资双方分别提出了劳动仲裁,一般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申请劳动仲裁的,向当地的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申请;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则需要向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者
劳动仲裁申请请求事项应当包括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以及事实、理由等。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申请仲裁。 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体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可向劳动争议仲委会申请仲裁的情形有: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的争议;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争议;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赔偿金争议。
可以直接拨打“12333”,是劳动保障部的全国统一投诉电话。劳动仲裁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立案,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2、庭审,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会在规定时间内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应出庭参加
出现以下情形,应先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决定,之后才能提起诉讼: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2、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时,还应附交下列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件、身份证件或退工证明等材料;单位当事人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批准证书副本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3、当事人及被诉人的身份证明
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人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与该争议具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能对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以及在仲裁时效期限内及时申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