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遇到一房二卖的处理: 1.如果出卖人为房地产开发商,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如出卖人不是开发商,争议的处理应以合同法作为基础,向违约者主张违约责任。
一房多卖满足下列要求的合同都是有效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并不会影响物权变动。
发生房主一房多卖,且合同均有效,买方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应按以下顺序履行买卖合同:优先履行已经办理产权登记的买卖合同;均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如果有一方已合法占有房屋,应认定履行已合法占有房屋那一方的买卖合同;都未过户,也都未实际占有,
对于“一房多卖”,已经办理商品房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均未办理登记手续的,由先行合法占有商品房屋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对于合同均未履行的,由依法成立在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避免一
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在两个债权的实现构成竞争关系的前提下,谁先取得登记申请权,谁就有优先的效果。所以应当以请求办理过户登记的先后,来确认两个买受人的优先权。
一房多卖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多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 多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多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2、多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其他未作过
第一,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 当然,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是与
一房多卖的查实方法是:购房者可以携带房产证复印件和售房者身份证复印件到档案局查档进行产权调查,交易中心备有房屋的原始记录,包含房屋土地状况、产权共有人等基本信息,现房屋产权证上的记载与调查结果不相符的涉嫌一房二卖。
一房多需要依照合同约定赔偿。对因为违约造成损失的一方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或调解或起诉。主要是根据实际损失赔偿购房款及利息、损失,并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房多卖的房子的归属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定。首先,要看房屋是否进行变更登记,如果进行变更登记后,则归属于被登记人;其次,如果没有进行登记,就看谁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的人得到房屋产权;最后,就根据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
1.已经完成过户的购房者将获得商品房所有权; 2.没有完成过户手续的购房人可追求卖房者违约责任。 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进行抵押。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
最高人民法院对一房两卖新规定: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
“一房多卖”的,如果卖方已经将房屋交付给买方,那由该买方获得房屋,卖家对其他买家承担违约责任。没交付就看买方是否已全额支付房款;即没交付也没付款的就看是否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备案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