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网贷法律风险有: 1、遇到一些融资平台圈钱跑路,存在集资诈骗的行为。 2、很多平台名义上说是有第三方资金托管或者和某银行合作,实质上钱都是要经过平台的手,这就是所谓的资金池。 3、挪用资金池里的钱为自己所用就是自融,自融也是国家所不允许做的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 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
公司向法人股东依法订立的借款合同有效,合同可以写明借款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借款金额、借款时间、还款日期、逾期每年按总金额给付违约金的比例、订立借款合同的时间等。
股东向公司借款不一定构成抽逃出资。所谓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已交纳的出资又通过某种形式转归其所有的行为。至于什么情况下向公司借款会构成抽逃出资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要根据实践确定。 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仅凭股东向公司借款就认定为股东抽逃
公司法在法律性质的界定上属于私法。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以及其他对内对外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司法调整的对象和范围包括公司设立过程、存续期间和终止过程中的法律行为和法律关系。
公司向股东借款合法。 公司作为法人主体,其本身并没有任何财产,其所有财产的形成都是由股东向公司投资形成的,在股东将全部注册资本都缴纳完毕后,可以向公司借出款项。公司从股东借款之后,应当计入会计账簿。 企业向股东借款的这种行为根本就不需要交个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银行贷款并不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而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属于民间借贷的范围。
公司向个人借款是合法有效的。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职工集资的借贷行为无效。
法人向公司借款的风险包括下列方面: 1.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 2.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如果法定代表人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可以向公司借款;其次,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则需要判断向公司借款的行为是否构成抽逃出资,如法定代表人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公司向个人借款在正常情况下是合法的。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股东向公司借款,若符合法定程序的,则为合法的公司和股东的借贷关系。'合法'应当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用途、债权债务关系合法等。如:股东借款在不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应当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并履行法定程序,股东借款应当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