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房产遗嘱适用的具体遗嘱类型不同,所要求的条件也不相同。遗嘱人对其合法所有的房产进行处分的,应当写明该财产的情况和继承人的情况,对该房产如何进行继承等都要写明。同时除了内容之外,还必须要符合各个遗嘱的生效条件。以房产作为内容的遗嘱,必要条件下
遗嘱继承人包括的范围如下: 1、配偶、子女、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4、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
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律关于继承的规定是: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中,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
不可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而精神病人就属于这种情形,所以遗嘱是不可以剥夺精神病人继承权的。
遗嘱不可以剥夺精神病人的继承权,因为遗嘱应该要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收入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所以遗嘱中约定剥夺精神病人的继承权是无效的。
立遗嘱是不可以剥夺未成年人的继承权的,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该遗嘱是无效的,无独立生活能力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未成年法定继承人可依法律规定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
在法定继承中,应当这样划分遗产的份额: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
继承人之间分配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我国法律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人以下行为可以认定为遗弃被继承人: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只要是为继承财产而实施了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丧夫其继承权; 3、继承人
无人继承的遗产一般是由国家进行处理。法律对此的具体规定是,所谓的无人继承的遗产是指公民死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或者全部继承人都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的财产,而无人继承的遗产,如果死者生前是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无业城镇
搜集证据证明负有扶养、扶助义务以及有能力扶养的当事人对无劳动能力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被继承人拒绝扶养,就可以证明当事人遗弃被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以下行为可以认定为遗弃被继承人: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只要是为继承财产而实施了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丧夫其继承权; 3、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