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行政拘留可以折抵刑事拘留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
刑事拘留期限的计算方式如下: 1、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2、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一般不超过七日; 3、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拘留的时间为三十七日。
1、一般情况下应当在3日内提请检查院批捕,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1~3+7=8~10天 2、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1~4)+7=11-14日 3、对于流窜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治安拘留的期限,从作出行政拘留之日计算,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期间以日计算,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内。
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例如,犯罪嫌疑人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4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4日的,期限届满日期为
1、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2、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并提出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
对于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拘留的期限为: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刑事拘留期限的计算: 1、刑事拘留时间从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次日起开始计算,截止日期是期限届满之日,不得超期羁押,国家严格实行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度。 2、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限以内,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
在延长刑事拘留的期限计算中常常出现的错误是期限计算不准确。 办案单位往往将刑事拘留的当日计算在内,导致对整个刑事拘留期间少计算1日的现象发生。 2、正确的计算方法是: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
一、行政拘留的起始时间。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 二、行政拘留时间的计算问题。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
刑事拘留期限的计算: 1、刑事拘留时间从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次日起开始计算,截止日期是期限届满之日,不得超期羁押,国家严格实行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度。 2、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限以内,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