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可以。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可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公民可以对政府的行政处罚提出行政复议。如果公民认为行政处罚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行政处罚行为之日的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不服行政处分是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但是可以申请复核或申诉。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所以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救济的方式不能是复议。
行政处罚后的六十日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一般可以自知道该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的申请。
可以。凡是行政机关针对具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管理行为,只要你认为这样的行为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你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纠正。但要注意在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以外的,需要在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行政复议。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法定期间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
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是能复议的。如果被执行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行政强制执行是可诉的。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不服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行政复议不是提起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则撤回行政复议后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行政复议是提起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则只能先申请行政复议,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只能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 根据《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