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在房产证上加孩子名字,分无贷房产证加子女名字和有贷款房产证加子女名字两种情况: 一、无贷房产证加子女名字 1、准备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那么需要准备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双方的
有贷款房子因为处于抵押状态,银行对此房屋有一个抵押权,因此,银行贷款结清之前一般是不能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想要在市场上交易一般情况下需要将贷款还清,主要有以下几个方法: 1、转按揭。转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
离婚房子有贷款,房贷处理规定如下: 1、婚前一方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之后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继续偿还; 2、如果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结婚后双方共同买房,那么房屋的贷款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在外地买了房子落户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到
法定的第一顺序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
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的地方是在遗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遗产继承方式有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 1、如果公证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原居住地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管辖;如果遗产为不动产的,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管辖; 2
有关婚姻生活的继承法律,主要还是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首先婚姻关系的订立,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产生了法定的人身关系。这时候,配偶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与对方的父母、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利。同时,如果配偶已经离世,但是丧偶的儿媳和女婿确实履行了相
根据民法典,一方的婚前财产是该方的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因此,在财产所有人去世之后,遗产就会涉及继承的问题,这时候就涉及夫妻个人财产的继承问题。需要先确认有没有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生前订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通过法定继承,将实现继承人的遗产在其晚辈直系血亲中实现代际传承,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根据《民法典》有关代位继承的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自己亡故的,则一般是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后辈直系血亲进行代位继承。并且代位继承人通常只可以继承其母亲、或者父亲有权利继承的遗产份额,超出份额部分则无权进行继承。 代位继承必须满足以下几点
首先,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大于遗嘱,而遗嘱的效力又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被继承人生前如果留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在其去世后,应当最先按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进行继承。如果遗赠人继承完后,还有财产没有被继承的,则按照遗嘱内容进行
财产继承流程如下: 1、先确定好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范围,注意遗产是被继承人生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确定好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后,看被继承人有无立下遗嘱。基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如果被继承人有立下遗嘱的,则其财产按照遗嘱内容进行
70年产权的房子的国土使用权用途是居住用地,其国有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为七十年,七十年期满后,如果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房子仍然归原房屋所有人所有。但土地使用者,即房屋所有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