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诈骗事实清楚不一定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 1、被拘留者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涉嫌犯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不需要逮捕; 3、
对方肇事检察院不予批捕的决定如果是不符合批捕的条件的,一般是合理的。是否批捕还要看实际案件的本身,不是必须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的情形: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
法院下的不批捕决定书送达给公安机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
检察院不批捕,最长37天放人。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批捕就是对犯罪人员作出的一种强制措施行为,就是为了可以更方便执法人员进行侦查。当事人不服批捕的话只能向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反映个人意见,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
如果案件已经进入法院的审判程序,则一般从批捕到判决需要二个月,法院应当在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是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则需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公安机关对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可以要求复议。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中,如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通知予以纠正。 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