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须由当事人自己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并且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仲裁协议无效,将导致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仲裁协议无效但已经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可以去法院起诉确认协议效力,也可以仲裁时首次开庭前向仲裁庭提出效力异议。所谓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
当事人对仲裁有异议的,如果仲裁存在双方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庭出现程序违法等情况,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撤销裁决的申请。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则应当遵循一裁终局的原则履行仲裁裁决。
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
仲裁协议应当是书面的,有两种形式: (1)在合同中规定仲裁条款。 (2)用其他形式规定的仲裁协议,例如有关仲裁的特别协议,往来函电,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内的特别约定等等。仲裁协议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程序和仲裁裁决的效力等
对仲裁裁决提起起诉后管辖异议的,如果确实不属于这个法院管辖的,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或者移交到上级法院,由其指定管辖。
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
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有以下处理办法: (1)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仲裁协议事关当事人对诉权的处理,其效力牵涉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故对仲裁协议的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 (2)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离婚协议中对孩子的抚养权有异议的,任意一方可以向就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对抚养权依法作出判决。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父母一方抚养孩子。子女已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