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民法典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该利益在返还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存在,返还义务也不能免除。因不当得利产生的只有返还义务,
不当得利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申请支付令。支付令即民法上的督促程序。支付令所反映的是,有证据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存在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当事人双方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前提下,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
给付型不当得利是由申请人给付造成的,而非给付型不当得利是非申请人的给付造成的,法律上进行区分主要有两点:第一,明确两种不同类型的给付划分证明责任;第二,是获益人在没有法律的原因占有返还给利益受到损害的一方;第三,体现民法的公平原则。
支付不当得利是指受益人基于支付行为接受他人转移的财产或利益,因支付不足而产生的不当得利。这种缺乏付款的目的不仅可以是自始不足的支付目的,还可以是支付目的不存在,或者是支付目的不达到。此处的付款目的,即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司法实务可供司法判案的依据,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也是不当得利制度走向完善的标志。不当得利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方受有利益致他方受到损失受有利益与受损害之间须有因果联系无法律上的
所谓不法目的的给付,系指给付之目的具有不法性,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大陆法系其他国家称之为不法原因给付。该制度源于罗马法,是大陆法体系上一项重要制度。法国民法典,将标的违反公序良俗作为原因不法
(1)无权处分他人之物。这又因无权处分是有偿处分与无偿处分、受让人是善意与恶意而有不同的效力:无权处分人为有偿处分,受让人于受让时为善意,受让人因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物之所有权。 (2)无权使用或消费他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通常是3年。对于不当得利请求返还的请求权,大多数情况下,适用普通诉讼的时效期间,即适用民法典中的普通诉讼时效。 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是从一方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属于不当得利以及知道
不当得利不算诈骗。两者的概念不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情形在生活中经常发生,是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获得利益的行为。 不当得利是民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财产受到损失的人叫受害人。因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虽属既成事实亦不受法律保护,受益人取得的不当利益应当返还给受害人。不当得利制度旨在调整欠缺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