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起诉离婚案件中,存在当事人双方和好的情况。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后,人民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双方和好的,可以达成协议;如果调解不成功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起诉离婚后,经调解和好,如果夫妻有一方认为过不到一块去,可以重新起诉离婚的,也可以请求法院直接判决离婚。但是,重新起诉后,人民法院还是以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是否同意离婚的条件的。如果认为感情确已破裂
法院调解只是走法定程序,能不能调解和好还关键在于夫妻双方。法院调解的注意事项 (一)职权主义浓重,影响当事人的意思自由 (二)反悔权没有适当限制,使得调解权被滥用 (三)忽视了程序公正 (四)调解效力
1、最好留着,因为离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已经解除的法定证明文件,在有些场合是能用到的,如果已经丢了,建议在民政部门补开证明,以免误事。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在外国离婚了后,还要到国内离婚。因为如果是在国外离婚,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在中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想在国内也达到离婚的目的,有两个选择: 1、向有管辖权的中级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书; 2、在国内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两种方式的区别在于
起诉离婚是否好离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原告方和被告方是否可以达成调解,另一方面是原告方是否有证据证明男女双方感情破裂。具体来说,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双方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制作调解书即可。怎么调都不行,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应
香港的离婚判决书在内地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向内地法院申请确认判决书效力。申请人要向内地法院申请确认香港判决书效力的,首先要提出书面申请书,并须附有香港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申请书应记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