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行纪合同中,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的人是行纪人。行纪是一种营业。若某一自然人或法人欲从事行纪业,必须依法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纪合同指行纪人用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商事贸易活动,委托人向其支付报酬的一种合同。行纪合同的“受托人”,就是专门从事行纪业务的行纪商,常见的比如寄卖行、商行等。行纪合同原则上是有偿合同,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相关商事贸易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是: 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 3、提存权,行纪人按约定购买委托物,委托人应及时受理;
行纪合同是与以自己的名义与委托人签订的贸易合同。行纪合同的签订意味着委托人可以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当委托人委托相应事宜之后,行纪人可以凭借自身的能力为其办事,并从中获得相应报酬。行纪合同属于债法的范畴,与英美法系中的信托不一样。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纪律合同的法律特征: (1)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开展贸易活动,通常表现为为委托人买卖特定物品或财产权;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为了委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费用的费用由行纪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
行纪合同的含义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应当遵守委托人的指示,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格式合同是指一方提前制定合同条款,另一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格式合同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必须接受合同条件才能订立格式合同;否则,合同将不会订立。一般来说,某一行业垄断的存在、交易内容的重复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合同的主体资格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义务的参与者。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能否成为经济合同的主体,取决于其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有权开展民事活动和自主经营,从而取得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资格。当然,可以以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出现并签订
固定总价合同一般不能调整价格,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调整。比如工程承发包合同中设计有重大变更,可以调整合同价格,或者业主增减工程量,也可以调整,其余情形,一经约定,价格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