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股东代表诉讼的胜诉利益归属于公司,股东虽然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但其实质是为了公司的利益提起诉讼,针对的也是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是实质意义上的原告,股东仅为名义原告,因此,股东代表诉讼的胜诉利益归属于公司。
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利益并不归属于股东的。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胜诉利益归属于公司。股东无权请求被告直接向其承担民事责任,但公司应当承担股东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
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利益不归股东。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胜诉利益归属于公司。股东无权请求被告直接向其承担民事责任,但公司应当承担股东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
股东瑕疵出资会影响行使股东权利,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其受限的股东权利范围为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财产性的自益股东权利。
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利益不归股东。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胜诉利益归属于公司。股东无权请求被告直接向其承担民事责任,但公司应当承担股东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
股东瑕疵出资会影响行使股东权利,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其受限的股东权利范围为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财产性的自益股东权利。
1.看债券类型 一般来说,可转换债券折股后会稀释每股业绩,有一定负面作用,特别是量很大的时候那就是利空。但同时也要看到其积极的一面,如果可转债发行投入的项目效益非常好,也是很不错的,那么就是利好。 2.看公司债券投入的项目 若公司债券投入的
根据多年的A股投资经验,大股东的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点: 1、老的股民敏锐地观察到公司的股价被低估了,格力每次牛市和熊市交替出现,或者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之间交替出现,都会赚很多钱; 2、公司在收购前有重大优势或增持; 3、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而
首次增持股份之日,增持人必须将增持股份情况通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应当于次日发布相关公告。公告必须载明增持股份的目的和方案、增持方式、增持数量和比例等事项,涉及后续增持的,应当载明增持的事项,后续增发股份的实施安排应当同时在公告中披露。实施后
股权托管对股东的影响如下: 1、可以有效杜绝私下交易、黑市交易等不规范行为,保护自身利益; 2、规范股权变更,防范欺诈行为; 3、增加股东股权的流动性,拓宽股东的融资渠道; 4、通过股份证明和查询股权信息,减少不对称信息。
大股东股权质押在一般情形下,不会影响公司股改。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