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2
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1、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2、建筑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3、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费有: 1、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 2、工程监理费:是指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工程监理的费用; 3、工程质量监督费: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工程质量而收取的费用; 4、招标代理费:是指建
建筑工程联合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具有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签署工程保修证书,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建设工程施工工程名称和地点;建设工程施工工程范围和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开、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建设工程施工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建设工程施工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
一般情况下,因为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产生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起诉,并写诉讼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对这一条规定,建筑财务工作人员应该非常熟悉,但是在实际开具建筑服务发票的过程中,又会产生诸多困惑,本文将一次性梳理清楚建筑服务“备注栏”填写注意事项。
建筑施工合同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在法定条件下通知对方解除。我国有关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变更应当合同双方合意协商一致,将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表现在合同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
建筑企业工程备案流程有以下几个方面: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取得发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