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抵押权所担保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抵押财产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最高抵押权亦同。 一是主债权。主债权指基于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如金钱债权、交付标的物债权或提供劳务的债权等。
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的内容有:主债权、利息、延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关系成立之后,债务人届满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要实现抵押权,在什么范围内优先受偿的问题。
抵押权所担保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抵押财产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最高抵押权亦同。 (一)主债权。主债权指基于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如金钱债权、交付标的物债权或提供劳务的债权等
房屋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内容如下: 1、主债权。主债权是指基于债务的法律关系发生的原始债权,如金钱债权、交付标的物债权或提供劳务的债权;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违约金及损害赔偿。从债权违约金和损害赔偿中产生的主要债权是债
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民法典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抵押财产的范围有: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
抵押财产的范围包括: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等。不能抵押的情形有: 1、土地
抵押担保的范围是主债权和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对债权人进行抵押,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进行抵押的财产优先受偿。
动产抵押的范围包括交通运输工具,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以动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权在抵押合同生效的时候设立,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动产抵押的范围: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以及交通运输工具等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动产;而动产物权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
抵押合同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个人姓名、住所; 2、主债权的类型和金额; 3、抵押财产的具体情况; 4、抵押财产的价值; 5、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6、抵押权丧失的条件;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