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股份公司的股东退股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公司法规定
好朋友之间的借款,如果双方事先没有约定利息的话,根据法律规定视作双方是无息借贷。换句话说,如果双方事先没有在借贷合同中约定利息,出借人就不能主张对方支付利息。这主要根据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台的司法解释第25条的规定。
股权证和股票的主要区别有: 1、股权证属于T0交易,交易当日可以进行反复买卖,而股票则属于T1交易,股权证的交易是有期限限制,通常在行权开始时就会停止交易,而股票则没有此项限制; 2、两者的涨、跌幅度的限制不相同,股权证涨跌幅度限制大于10
股东去世了变更股东的方式如下: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公司章程中并无禁止性规定,自然就可以继承股份,同时继承被继承人作为股东的各项权利和义务。若公司其他股东对于股东继承有异议的,也可以行使
被骗做了挂名股东的起诉流程如下: 1、被冒名成为公司股东,即可以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2、向法院起诉应当准备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写明被冒名的相关事实等内容; 3、起诉可通过到立案庭申请立案,起诉也可通过网上立案的方式
隐名股东指的是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通常不在工商登记名册内,不能对抗外部第三人。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协议具有约束力,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的具体全部权利。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备有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行使股
股权质押,即出质人使用自己已有的或可以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来作为质押,为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股权质押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股权质押的效力。股权质权的效力,即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和质权对质押股权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不存在股东公司。公司分为两大类: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股东出资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的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包括了一人有限责
当投资者买了公司发行的原始股,即成为了该公司的原始股东。 通常情况下,原始股指的是公司在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购买原始股票的机会是非常有限的,大多数的购买者都是和公司有关的内部投资者、有限公司的私募对象,或者是专业的风险资金以及追求高回报的投
股东退股股权转让办理的流程如下: 1、由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书面的股权转让协议; 2、股东会决议,尤其是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那么该股东会决议中应明确同意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3、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在办理股权变更转让
一般公司抵押贷款,此贷款作为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股份对公司的此项贷款承担清偿责任,超过股东出资额或者股份的贷款部分,股东不承担。 但是如果某股东作为公司此项贷款的担保人,那么按照担保法,如果担保有效无瑕疵,那
公司监事不一定是股东。监事一般是由股东和职工代表担任。不是股东的职工作为职工代表,也可以担任监事,职工代表监事一定要在职工代表中产生,不是职工代表的职工不能担任监事。我国《公司法》并没有禁止公司股东担任公司监事,只规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