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以下情形可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被告人的处置是,如果原来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依旧采取强制措施。被取保的依旧被取保,中止不影响强制措施的执行。相关规定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刑事诉讼终止审理的条件有: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
如果发现存在犯罪行为可能构成刑事案件则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会中止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审理之后再继续审理民事案件,一般法定的民事案件中止诉讼的情况包括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等。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
民事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
如果在民事诉讼中发现存在犯罪行为的,则民事案件会中止审理,对该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法律规定的民事案件中止诉讼的情形还包括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等。
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法院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
需要终止。遇到民事和刑事相互交叉的案件,一般是先审理刑事案件再审理民事案件。民事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涉嫌刑事犯罪从而刑事立案,那么需要先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民事审理、执行。
刑事诉讼具备以下条件的,终止审理: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
刑事案件是可以中止民事执行的。刑事处罚是很严重的处罚,一个案件有刑事部分又有民事部分,一般是需要先审理刑事部分的,刑事部分审结后再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审理。如果先有民事责任,发现也有刑事责任的,可以中止执行,进行刑事责任的审理。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5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2、根据《民诉意见》第199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经审判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