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
工伤保险申报流程: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有以下主要内容: 1、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2、从业人
1、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无需到社保经办机构报送材料,需打印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签字,自行留存备案。 2、通过企业版软件报盘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参保单位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保险申报应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工伤职工身份证明等资料,遵守以下规定: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方法: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工伤职工身份证明等资料去申报,并需遵守下列规定: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
单位应在成立的三十天内,拿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申报工伤保险并领取发票的具体流程: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社保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单位没有申报的,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伤残等级向工伤
发生工伤,公司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
工伤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的注册方法是:应当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进入工伤保险的登录界面,在登录处输入中心分配的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
1、经办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2、经办人员依法对工伤认定申请调查核实,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