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判三年半最多可以减刑一年九个月,具体减刑多久根据服刑人员的表现确定。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
判一年半的要在服刑一年后才可以减刑,而且减刑后实际刑期不能少于原刑期的1/2。所以被判决一年半的,必须先执行满一年,最多可以减去剩下的半年刑期。
被判五年自首的,最长减刑期不得超过两年半,具体根据案件性质来确定,若案件性质不是特别恶劣,那么自首减刑大概一年半左右。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
按照以下标准减刑: 1、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 2、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到三年有期徒刑。 3、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悔改、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减为十八年
判三年最高可以减刑1年零六个月的时间。减刑是指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法律制度,不适用于管制、死刑和死缓。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
被判处十二年刑期的,犯罪分子最多可减刑六年。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因此犯罪分子原判刑期为十二年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六年。
十年减刑最多可以减五年。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人,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遵守监狱规则、对社会国家做出重大贡献或有立功表现等,都可以予以减刑,但是有期徒刑最多能减原判刑期的一半,同时被判处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人
根据《刑法》关于减刑的规定,最多可以减3.5年。 《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有期徒刑五年,最多可以减刑两年六个月。但是也要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
判刑十五年最多能减刑7年半。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的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判刑3年最多可以减刑一年半,也就是一年零六个月。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
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
犯罪分子若被人民法院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的,若适用减刑则最多可以减刑一年。因为《刑法》的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