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员工没有入工伤保险但发生工伤的,应当由单位或者员工依法依法去申请工伤认定,在认定为工伤后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来支付;如果单位及时补缴工伤保险和滞纳金的,则新费用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负担。
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的情况: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归类于欺诈骗保行为如下: 1、将本人社保卡借给他人、定点单位或其他单位使用。 2、大量配取与本人疾病无关的药品或过度超剂量配购药等异常就医购药。 3、采用冒名、非本人疾病就医购药等虚假手段骗取基金的。 4、采用伪造、变造、涂改病历、处方、病
用人单位没有买工伤保险,应当《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来赔偿劳动者;如果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则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来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没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受工伤,工伤职工可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公司赔偿各项费用。 主要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需要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工伤保险费费率核定表。 办理程序:办理参保登记后,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到工伤保险处办理参保开户手续,按照营业执照确定单位行业类别和缴费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