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7
医疗事故赔偿的条件如下: 1、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2、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 3、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等等。
医疗事故处理原则: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与具体案件的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二、与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中的责任程度相适应。三、客观考虑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与损害后果的关系,似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主体只对因自己过错直接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而对非
医疗事故调解的过程: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
医疗事故的鉴定流程为: 1、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当事人委托鉴定机构; 2、司法鉴定机构受理; 3、初次鉴定; 4、补充鉴定; 5、重新鉴定; 6、复核鉴定;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相应材料;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专家鉴定组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出具鉴定书。
医疗事故赔偿的依据是医疗事故的等级、医疗机构承担的相关责任、以及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等。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主要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陪护费;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六)残疾用具费; (七)丧葬费: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九)交通费; (十)住宿费;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赔付标准依照票据和事故发
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
构成医疗事故的条件如下: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 3、医疗事故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有人身伤害后果。 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
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标准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
以下属于医疗事故的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构成医疗事故的条件是: 1、医务人员主观上存在过错; 2、医务人员客观上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3、造成患者损害; 4、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