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是可以拒绝指定辩护的。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依法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或者也可以由法院依法再次为其指定辩护人。
法院指定监护人的流程如下: 1、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2、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在刑事案件中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的人有: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是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
人民法院为被监护人指定监护人的程序包括被监护人没有监护人或者监护有异议的,有关个人或者是组织向人民法院申请制定监护的,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孕妇是没有法定监护人的,因为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但是其丈夫有照顾的责任。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辩护人可以做无罪辩护。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职责是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处罚、免于处罚的辩护意见,在案件审判程序中,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属于从轻处罚的情节,辩护律师可以依据从轻处罚的情节上进行辩护。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开始,就有权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而辩护人是有一定要求,可以作为辩护人的人包括律师、人民团体或者嫌犯单位推荐的人、嫌疑人的监护人、亲属等人。
指定监护人,是在原法定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或无法很好履行监护责任之时,有被监护人的其他相关权利人或社会组织申请,由法院制定相关人作为其监护人履行监护指责的自然人的一种制度。
可指定辩护的情形如下: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5.具有外国国籍的
在我国有权指定监护人的机关有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对有关当事人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
被告一方的为辩护人。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原告和被告各自请的律师,都可以叫委托代理人。也可以称被告聘请的律师为辩护人或者辩护律师。原告聘请的律师为案件代理人。
法院指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需要根据被监护人的情况来决定。我国法律规定,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法院指定监护人,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