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4
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根据相关法律对自然人之间的利息规定,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
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息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最新一年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3.85%,四倍利率也就是15.4%,也就是说不超过15.4%的合法。
民间借贷利息不超过本金的15.4%的受法律保护,2020年变化是以原年利率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修改为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
24%之内法律保护,24%-36%之间法律不保护但可以自愿履行,超过36%的约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5〕18号,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 债务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偿还或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并且在债权人要求还款时,在合理期限内还款的,不
人民法院支持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以2021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为例,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
民间借贷中,没有约定利息的,没有主张利息的权利。但超过约定的还款时间或没有约定还款时间而在债权人主张的合理还款时间内还没有还款的,债权人就可以主张逾期还款的利息。 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认定为没有效力,借款人可以请求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定金未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应当受法律的保护。法律明确规定,定金的数额应当双方当事人达成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具体情况约定定金的数额,并且约定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