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1、一方权益受损; 2、一方无正当依据获利; 3、受损与获益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不当得利是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是: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不当得利是债权债务关系,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果得利人不返还其所得利益的,受损害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
可采取下列方式处理: 1、受益人为善意的返还不当得利,返还利益的范围仅以现存的利益为限。 2、受益人为恶意的,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得全部利益,即时其利益已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
民法典规定不当得利是债权债务关系,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正当的利益,且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受损害的人可以要求得利人返还其所得利益。
不当得利之债属于债权债务的一种。民法总则规定,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根据最高院的相关规定,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一般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可以中断、中止。
不当得利纠纷的概念是:没有正当理由获得的利益。对于不当得利,受益人应返还所获利的全部财产。善意受益人将应返还的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而主张所受利益己不存在的,利益受损人可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向第三人主张返还。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 1.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的不同。
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有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