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和继承或者受赠的等财产。个人财产:一方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和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除规定外; 5、其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
1、在夫妻结婚之后,一方从事职业、业余爱好等的专用财产。 2、结婚后一方取得的具有一定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伤残补偿费、人身伤害赔偿金等。 3、在结婚以后,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接受赠与、遗赠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夫妻姓名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作为人身权的姓名权由夫妻双方完整、独立地享有,不受职业、收入、生活环境变化的影响,并排除他人(包括其配偶在内)的干涉。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夫妻一方可合法、自愿地行使、处分其姓名权。
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的是: 1、婚后一方接受别人赠与的财产,但赠与人必须明确表示只赠与特定一方的个人财产。这种只赠与一方的意思表明,必须有证据; 2、婚后,因侵犯人身权益而获得的赔偿,如残疾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依法
民法典规定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依法或
分居并不表示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不存在了,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各自所得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没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分居并不表示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不存在了,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各自所得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没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财产所失权益包括侵害生命健康权导致的各种消极损害和侵害财产权造成的利益损失等,侵害生命健康权主要是指因为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导致收入减少,如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的内容一般有共同生活的房屋的房租,养育子女的债务等,夫妻共同债务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可以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可以由双方协商清偿。
夫妻个人债务包括: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