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劳动能力鉴定时间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只要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就可以申请。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依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工伤级别的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可以延长30日,故一般情况为受理之后2个月内下达结果,如果情况特殊最迟为3个月下达结果。
工伤认定一般来说,是自受理之日起15天-60天之内做出认定结论;当然,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也就是说工伤认定一般15天至60天能下来。
工伤认定超期规定为一年。工伤认定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作工伤认定时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即超过了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期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自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用人单位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应当在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需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委员会应当在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工伤鉴定的时间,一般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鉴定一般在60日之内出鉴定结果,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后60天内发布。如果专家组有争议,可以推迟30天。单位或者受伤职工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
工伤劳动鉴定申请一般需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工伤鉴定一般两个月内可以得到结果,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申请之日60内可以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时间有:一般需要等待2个月,但如果工伤认定机构发生一些事故,机构有权延长1个月,但最迟需要在3个月内公布结构。如果工作单位对结果不满意,可以进行工伤鉴定。 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他直系亲属和工会组织。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