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是可以提行政复议的。行政强制措施是具体行政行为,如果行政相对人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行政强制措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
(一)性质不同; (二)受理机关不同; (三)受案范围不同; (四)审查的力度不同; (五)审查依据不同; (六)审理程序不同; (七)审查范围不同;行政诉认是“不告不理”,审查的范围限于原告请求范围行政复议则是'有错必纠”,这意味着复议的
行政强制能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执行不服,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复议申请。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除非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已经被依法受理的,当事人在法定复议期限以内不得提起诉讼;行政诉讼已经被依法受理的,则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拘留决定是能够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如果符合申请条件的,复议机关会立案受理。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一般是两年,至多可延长至五年;而行政复议的时效一般是六十日内,从当事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如果法律对复议时效另有规定的,则按其规定。
被行政拘留后,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申请的方式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通过口头申请的方式来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当事人申请复议的时间,一般是当事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
在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后,一般不能中止行政处罚,但是被申请人如果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具有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等情形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作出停止执行的决定。
行政复议以后还能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
被行政拘留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未经行政复议可以行政诉讼,但是前提是法律、法规未将申请复议设置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在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